農牧公司一管區東側中心路面硬化工程 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農牧公司一管區東側中心路面硬化工程已由射陽縣行政審批局以射行審投資備〔2024〕39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射陽縣農牧漁業總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農牧公司一管區東側中心路面硬化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招 標 人:射陽縣農牧漁業總公司。
1.2項目名稱:農牧公司一管區東側中心路面硬化工程。
1.3標段名稱: 農牧公司一管區東側中心路面硬化工程。
1.4建設地點:射陽港經濟開發區農牧公司境內。
1.5建設內容:本工程主要內容為農牧公司一管區東側中心路面硬化工程。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為準。
1.6標段劃分:上述招標工程內容為一個標段。
1.7最高投標限價:204.42萬元。
1.8工期要求:30日歷天。
計劃開工時間:2024年11月,竣工日期:2024年12月;具體工期要求服從招標人建設工期需要。
1.9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圖紙及施工現場條件范圍內的全部工程。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1.12招標計價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在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2.1.1資質條件:
(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2.1.3業績要求:無。
2.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射陽縣縣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2)在招投標活動中因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為,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射陽縣人民政府網”公示期間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2.1.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項目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1.6其他要求:
(1)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或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2)投標申請人須保證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須提供代理人和項目負責人從2024年04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格式自擬,但應充分體現退休人員為本單位正式職工)。除項目負責人的其他項目部人員投標時無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
(參保證明需單獨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標人為其繳費起止時間且加蓋社保部門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養老保險手冊,手冊中須附上述期限內的繳費清單,若證明或繳費清單中沒有注明投標人為其繳費起止時間,或沒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證明,評標委員會可能會作出不利于投標人的評判)。
注: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投標企業也可提供印有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的社保繳費清單和參保繳費證明查詢途徑或帶有二維碼查詢的繳費清單。事業單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資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該單位及相關人員事業性質證明原件。
(3)本工程項目部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等。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負責人相關資料,其他項目部人員在中標簽訂施工合同備案時按要求配備到位。
(4)投標項目負責人若中標,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 。
2.2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3年07月01日以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企業自2023年07月01日以來,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企業自2024年04月01日以來,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2.3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工程款支付辦法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農民工工資治理工作的通知》(鹽建建筑【2016】35號)文件精神要求:
(1)按工程形象進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對應的工程價格達中標價80%并經招標人確認后,付中標價的30%工程款;
(2)工程竣工后,付至中標價的5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并完成第一年缺陷責任期缺陷責任工作,付至初審價的80%工程款(含以前支付),若初審工作未結束,暫付至中標價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工程完工驗收合格滿二年,并完成第二年缺陷責任期缺陷責任工作,招標人根據終審結果結清剩余工程款;
(5)按以上進度付款,無任何利息補償。
4、投標保證金
4.1投標保證金數額:4.0萬元。
4.2投標保證金交納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
4.3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詳見招標文件。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射陽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獲取招標文件。
5.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射陽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獲取。
5.3特別說明:
(1)我系統驅動為江蘇省互聯互通版,技術支持電話:151 6236 2672或400 998 0000(請在工作時間撥打,感謝理解)
(2)辦理CA鎖以及電子簽章相關事宜,咨詢電話:0515-69083424。
(3)投標工具請勿使用其他投標工具,只能使用鹽城射陽投標工具制作軟件,下載地址為:射陽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會員登錄首頁→投標文件制作軟件下載,進行下載安裝,如使用別的地區投標工具制作文件導致的一系列問題,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6、網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
6.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07月29日09:00。
6.2逾期將無法在系統中上傳投標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問題,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7、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
8、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入圍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及附件。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射陽縣人民政府網上發布。
10、投標單位在誠信庫中錄入的所有信息均應真實有效,并應及時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時更新和完善,其責任自行承擔。投標單位錄入虛假信息的,經查實作為失信(不良行為)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間,本省行政區內其它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11、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陸射陽縣不見面開標大廳(http://218.92.184.170:8191/BidOpening),按系統提示參加開標并完成開標有關程序。因投標人自身設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13、聯系方式
招標人:射陽縣農牧漁業總公司
地址:鹽城市射陽縣射陽港經濟開發區
聯系人:唐雨
聯系電話:13016540074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晨進工程造價有限公司
地 址:射陽縣五洲國際廣場大樓5樓東側
聯系人:吳青華
電 話:15962061631